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根据学校测评办法、学生反馈意见并结合我院实际,统一量化标准制定翻译硕士专业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测评每学年开展一次,是对研究生学业成绩、学术科研、实践创新、社会服务、违纪违规等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评价的一种方法,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旨在通过树立目标、明确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综合测评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参加测评人员、测评过程、测评结果公开,并接受广泛监督。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西安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学籍并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各类奖学金名额依据学校划拨的指标,结合各年级人数及学生申请情况等统筹分配。依据上一学年度学业成绩、学术科研、实践创新、社会服务、违纪违规等方面进行评定,其中一年级学业成绩为入学考试成绩,推免生按最高分值计并以推免成绩排序。
综合测评成绩(F)包括:学业成绩(F1)、学术科研(F2)、实践创新(F3)、社会服务(F4)、违纪违规(F5)。
学术型博士计算公式为:F=(F1×20%+F2×40%+F3×30%+F4×10%)-F5。
专业学位型博士计算公式为:F=(F1×20%+F2×30%+F3×40%+F4×10%)-F5。
学术型硕士计算公式为:F=(F1×30%+F2×35%+F3×25%+F4×10%)-F5。
专业学位型硕士计算公式为:F=(F1×30%+F2×25%+F3×35%+F4×10%)-F5。
综合测评各项权重一览表
|
学业成绩(%) |
学术科研(%) |
实践创新(%) |
社会服务(%) |
学术型博士 |
20 |
40 |
30 |
10 |
专业学位型博士 |
20
|
30 |
40 |
10 |
学术型硕士 |
30 |
35 |
25 |
10 |
专业学位型硕士 |
30 |
25 |
35 |
10 |
二、参评资格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因疾病、创业、因私出国留学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未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内容或本培养阶段内有课程不及格者;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均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虚构材料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本学年内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具体实施
1、学院成立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主要职责有:
(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向学院学生公布执行;
(2)组织部署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工作;
(3)对各年级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4)解决处置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相关问题,做好过程中的思想工作;
(5)审定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结果和相关材料并上报主管部门。
班级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生干部代表、宿舍长代表、党(团)员代表、群众等组成(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主要职责有:
(1)审核本班同学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各项的得分、扣分,上报综合测评有关材料;
(2)做好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和与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有关的其他工作。
2、综合测评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每位学生必须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地填写《加分统计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2)评议与评分。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相关规定,评议本班同学各方面的得分、扣分情况,并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并在班内公示。学生提出合理要求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正。
(3)审核。学院综合测评组召开会议,对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查复核。
(4)公示。审查复核无误后,将综合测评结果在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3、奖学金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向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提交书面申请。
(2)审核、评选。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相关文件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交至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组依据综合测评结果,进行评选。
(3)公示。将奖学金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备案。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填写电子报表、整理相关报告材料,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学校。
四、学业成绩(F1)
学业成绩指课程成绩分,即参评研究生上一学年所学全部课程成绩的平均分;学业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方可提出申请。
注: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参评。
五、学术科研(F2)
1、论文发表
(1)论文发表于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目录期刊,计30分;
(2)论文发表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目录期刊,计20分;
(3)论文发表于北大中文核心目录期刊,计10分;
(4)论文发表于曾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目录期刊、北大中文核心目录期刊的普通期刊,计2分;
(5)论文发表于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学报,计2分;
(6)论文发表于普通期刊加1分,限2篇;
(7)参加学术会议并宣读学术论文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国际会议计2分,国内会议计1分;
(8)论文收录于研究生学术论文集,计1分;
(9)论文发表于各类期刊的增刊,不计分。
注:以上项目,须为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安外国语大学,且以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身份正式发表(出版)的,与本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第二作者分数乘以0.5,第三作者分数乘以0.3。发表文章没提供证明材料,如果在知网上直接能搜到也可加分,搜不到的不加。
2、著作出版 (在评奖期间已出版或发表)
(1)译著:国家一类、二类出版社每1万字计1分(每千字计0.1分);普通出版社每1万字计0.5分(每千字计0.05分);
(2)译作:《英语世界》、《英语文摘》每篇计1分,其他普通刊物每篇计0.5分;
(3)专著:国家一类、二类出版社每1万字计1分(每千字计0.1分);普通出版社每1万字计0.5分(每千字计0.05分);
(3)教材、编著:每10万字计2分(每万字计0.2分)。
注:以上项目,须为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安外国语大学,且以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身份正式发表(出版)的,与本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
3、科研项目
(1)国家社科项目主持人,计30分;
(2)教育部项目主持人,计20分;
(3)省级项目主持人,计20分;
(4)地厅级项目主持人,计15分;
(5)校级重点项目主持人计10分,重要8分,一般6分。
以上项目,须为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安外国语大学,且以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身份正式立项的,与本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第一参与人分数乘以0.8,第二参与人分数乘以0.6,第三参与人分数乘以0.4,之后参与人算助研,立项或结项时间在评选时间范围内均可;一个项目在学期间只参评一次。
注:关于“项目参与人”的界定,是指项目申报书、立项公示、结项书指定为参与人,只出具证明而无以上材料证明者,按“助研”计分。
六、实践创新(F3)
1、资格证书:
(1)人事部翻译资格考试
英语笔译/口译一级者计30分;
英语笔译/口译二级者计20分;
英语笔译/口译三级者计10分
(2)LSCAT三阶段口笔译计15分
LSCAT二阶段口笔译计10分
LSCAT一阶段口笔译不计分。
(3)联合国语言人才培训体系(UNLPP)P3口笔译计15分
联合国语言人才培训体系(UNLPP)P2口笔译计10分
联合国语言人才培训体系(UNLPP)P1口笔译计5分
(4)上海紧缺人才高级口译/笔译计10分
上海紧缺人才中级口译/笔译计5分
(5)全国商务英语翻译证书笔译(ETTBL)、北外全国外语翻译证书笔译(NAETI):
高级证书计5分,中级证书计3分;
注:除此之外的其他证书不予加分;以上证书须为本学年度获得方可加分(证书批准时间须为在学期间,签发时间须在本学年度期间(入学前获得的计分项证书,不计分);本学年度参加并通过考试还未获得证书凡提供成绩截图,可按获得证书计分);同时获得多项证书的可累计加分。
2、翻译实践:
(1)参加外交部新闻项目并获得国家翻译实践基地出具实习证明,每千字加0.1分;
(2)参加环球网项目并获得环球网出具的实习证明,每1万字加0.3分,获得月、季度编译之星加1分,获得年度编译之星的加2分,如重复获得月、季度奖励按一次计,如同时获得月、季、年度奖励按最高奖励计;
(3)参加专利翻译项目、创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创思立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舜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译语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北京如文思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西安研究所、成都创思立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语言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莱赛翻译有限责任公司、环球时报在线(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北京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英语世界、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译国译民翻译有限公司、西安广播电视台、Engage Communications Limited、西安顾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文化贸易语言服务基地、西安语译通翻译服务有限公司、西安语言桥语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英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译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策马翻译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钜翻译有限公司、新东方、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获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西安科统企业孵化有限公司、厦门精艺达翻译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鹦鹉翻译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唯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公共交通总公司翻译项目,并获得国家翻译实践基地出具实习证明,每1万字加0.3分;
(4) 参加口译实践并提供实践证明的,陪同口译每次计0.5分、正式会议的交替传译每次加1分、商务谈判及非正式会议的交替传译每次加0.8分,正式会议的同声传译每次加2分,商务谈判及非正式会议的同声传译每次加0.8分。天数较多的口译实践证明,按参会天数计算,每天计一次,1份证明上限记10次。(一份实习实践工作仅认定一份证明)
(5)审校按照15%折合翻译实践字数。
(6)参与细则中未标注的翻译实践项目,以及参加其他企业的翻译,并出具翻译实践证明的,每1万字加0.2分,限50万字,超过50万字的证明按50万字算。(确实参与导师项目,由导师开具翻译实践证明,有导师签字(必须为导师本人签字),认定为此项)
注:翻译实践最高按30分计算。
3、专业竞赛获奖
(1)国际级:特等奖34分,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优秀奖15分;
(2)国家级:特等奖23分,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优秀奖8分;
(3)省部级:特等奖12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
(4)地市级:特等奖7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
(5)校级:特等奖5分,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6)院级:特等奖2分,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2分。
注:
1.同一比赛不同级别赛事获奖的,按最高级别获奖计分。
2.专业竞赛级别和范围依据附件(高级翻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专业竞赛表)进行认定。大学生英语竞赛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只参加学校笔试获证书算校级。
3.专业竞赛最高按60分计算。
4、创新创业项目
(1)创新成果展项目
*参加并获批国家级创新成果展项目,加15分;
*参加并获批省部级创新成果展项目,加12分;
*参加并获评地厅级创新成果展项目,加10分;
*参加并获评校级创新成果展项目,加8分。
(2)创新创业项目
*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加15分,获得奖励再加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
*参加省部级创新创业项目加12分,获得奖励再加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
*参加地厅级创新创业项目加8分,获得奖励再加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参加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加5分,获得奖励再加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注:
1. 以上项目第一参与人分数乘以0.8,第二参与人分数乘以0.6,第三参与人分数乘以0.4,之后计助研,立项或结项时间在评选时间范围内均可;一个项目在学期间只参评一次。
2.参加活动与获奖累计加分,同一比赛不同级别赛事获奖的,按最高级别获奖计分。
3.关于“项目参与人”的界定,是指项目申报书、立项公示、结项书指定为参与人,只出具证明而无以上材料,不能算作参与项目而只能算“助研”。
七、社会服务(F4)(上限为100分)
1、工作能力
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在本学年度担任以下社会工作满一年,且尽职尽责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给予加分奖励;
(1)研究生会、团工委副书记、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MTI秘书处主席/副主席)、校/院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口笔译协会会长/副会长)加15分;
(2)担任兼职辅导员加12分,兼职教师加12分,兼职行政助管加9分,助教加3分,助研加3分;受奖励再加3分。
(3)校/院级学生组织各部部长加12分,副队长、副部长加9分;学生社团社长及团支书加6分,社团骨干加3分。
(4)各班班长加25分,学习委员加15分,团支书加12分,其他班委加6分;
(5)党支部(副)书记20分,委员加12分;
(6)校/院级学生组织各部干事加6分;宿管会成员、宿舍长加1分;
(7)积极组织校级主办的集体活动的,每次加4分;组织院级活动加2分;采编、推送加1分(上限30分)。
注:
*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者,按其职务等级分数的50%计算。
*身兼多职者(辅导员、兼职教师、助教、助研不算身兼多职),按最高职务积分,其余各职务按3分计(未超过3分的,按原分数计)。
*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工作马虎、学生反映意见比较多的,经综合测评小组审议通过,可酌情减1-2分;学生干部工作极不负责、学生反映意见比较强烈的,经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审议通过可不予加分。
*院、校大型活动作为主要负责人,如组织院红歌赛、赛诗会、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迎新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按照组织院级活动加分(组织者不再计参与分)。
2.社会志愿类活动
(1)参加省市级及以上志愿者活动每次加2分,获奖再加1分;
(2)校级、院级志愿者活动每次加1分,获奖再加1分;
(3)参与其他政府实习、汉办志愿者开具的实习证明,3个月以上的可酌情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且在实习单位开具的其他证明(如参与了某会议,组织了某活动之类)不予累计加分。其他实习证明不予加分。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者,酌情予以奖励加分)
注:*社会团体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志愿活动原则上不加分。
3.集体活动
(1)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加1分(最高计30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加2分(校级优秀团员之星等),校级二等奖1.5分(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校级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三等奖1分(校级优秀团员等),优秀1分,获得院部级奖的依照校级奖励的50%加分;获“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的成员,国家级的每人加3分,省级每人加1.5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参加活动与获奖累计加分)。
(2)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获得奖励的再加1-3分;
(3)积极参加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依照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校级2分,院部级1分进行加分;
(4)其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可酌情计1-3分。
八、违纪违规(F5)
1、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西外发〔2021〕151号第八条,批评教育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示和通报批评等方式。受批评教育者进行扣分,具体如下:
(1)受学院口头批评者扣 0.5 分;
(2)受学院书面警示者扣 1 分;
(3)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扣 2 分;
(4)受学校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扣 4 分(班级、宿舍等集体受通报的,每人扣4分)。
2、其他情况具体扣分如下:
(1)违反教学规定,无故旷课者,每学时扣 1 分;组织、纪律性不强,违反课堂纪律,任课教师向MTI中心或研究生院提出投诉的,每课次扣3分;
(2)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级、党支部组织的集体活动,缺席 1 次扣 1 分;
(3)公开发布煽动性言论,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扣3-5分;
(4)故意损害公共财物,与同学或学校管理人员发生纠纷、冲突等,未达到给予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分;
同一事由重复扣分的只扣最高分。
九、附则
本细则由高级翻译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工作组讨论审议后修订,最终解释权归高级翻译学院。评定过程中如有其他情况统一提交高级翻译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商定。如学校发布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以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高级翻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专业竞赛表
序号 |
专业比赛名称 |
最高级别赛程认定等级 (其他赛程依次降级)
|
1 |
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2 |
中西部外语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3 |
CATTI杯全国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4 |
全国翻译技术大赛 |
国家级 |
5 |
全国大学生英语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6 |
全国大学生英语翻译能力竞赛 |
国家级 |
7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类 |
国家级 |
8 |
全国口译大赛 |
国家级 |
9 |
海洋杯国际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10 |
全国专利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11 |
中译国青杯国际组织文件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12 |
“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 |
国家级 |
13 |
海峡两岸口译大赛 |
国家级 |
14 |
外交口译大赛 |
国家级 |
15 |
“求是杯”国际诗歌创作与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16 |
中华口译大赛 |
国家级 |
17 |
中华笔译大赛 |
国家级 |
18 |
全国商务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19 |
ETTBL全国商务英语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20 |
儒易杯中华文化国际翻译大赛 |
国家级 |
21 |
“外文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22 |
“一带一路”语言服务笔译大赛 |
省部级 |
23 |
辽宁省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24 |
“思源华为杯”创译大赛 |
省部级 |
25 |
全国行业+英语能力大赛(综合能力赛) |
省部级 |
26 |
全国文物外交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27 |
海伦·斯诺翻译奖大赛 |
省部级 |
28 |
RWS杯山东省大学生科技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29 |
“天府杯”笔译竞赛-研究生专业组 |
省部级 |
30 |
译学家·首届“中国思想”话语汉英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31 |
“中外传播杯”全国大学生英语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32 |
《英语世界》杯全国大学生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33 |
湖北省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34 |
LSCAT杯江苏省笔译大赛 |
省部级 |
35 |
全国机器翻译译后编辑大赛 |
省部级 |
36 |
多语种接力同传赛 |
省部级 |
37 |
广西高校大学生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38 |
沪江杯科技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39 |
华政杯全国法律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40 |
理解当代中国多语种国际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41 |
上电杯全国科技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42 |
时珍杯全国中医药翻译大赛 |
省部级 |
43 |
雪漠作品翻译大赛暨雪漠作品研究大赛 |
地市级 |
44 |
普译奖全国大学生翻译比赛 |
地市级 |
45 |
“外教社·词达人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能力大赛 |
地市级 |
46 |
全国大学生学术英语词汇竞赛 |
地市级 |
47 |
“外研社·国才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大赛 |
地市级 |
48 |
“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
地市级 |
49 |
CATTI热词全国大赛 |
地市级 |
50 |
“高教社杯”全国商务英语实践大赛 |
地市级 |
51 |
“讲述中国”全国英语写作大赛 |
地市级 |
52 |
“中外传播杯”全国大学生英语写作、阅读、语法、词汇大赛 |
地市级 |
53 |
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竞赛(英语专业组) |
地市级 |
54 |
西安外事口译大赛决赛 |
地市级 |
55 |
“云山杯”国际远程口译大赛 |
地市级 |
56 |
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暨陕西省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西北地区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选拔赛 |
校级 |
高级翻译学院
2024年3月26日